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第二次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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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設局),寧波市城市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的通知》(建辦質函〔2018〕247號)、《關于印發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8年度隨機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建綜執發〔2018〕117號)、《浙江省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浙江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和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整治等要求,鞏固和拓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成果,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政府監管,推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開展。5月下旬,我廳將開展第二次全省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1.檢查地市為杭州、寧波、紹興、金華、舟山和麗水市。
2.檢查對象為建設主管部門和工程各方主體。本次檢查的在建項目為:(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其中杭州、寧波各抽查不少于3個工程,紹興抽查1個工程。(2)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重點檢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學校、醫院、商場等。寧波、金華、舟山和麗水各抽查3個工程,其中市區抽查1個工程,下轄縣(市)抽查2個工程。
3.各受檢工程形象進度應為主體結構施工階段。
二、檢查內容
。ㄒ唬┙ㄔO主管部門落實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治理工作情況
1.各地貫徹落實國家工程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情況,建立健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和工作體系情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情況;
2.各地貫徹落實建設部和我廳有關工作部署和近期相關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情況,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情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試點情況、關鍵節點風險管控情況和應急管理情況等;
3.各地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質量問題及安全隱患查處情況等;
4.各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建設情況,重點核查監督人員、經費保障情況,監督機構和人員考核、培訓情況,監督工作開展情況。
。ǘ└鞣街黧w落實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治理工作情況
。1)受檢工程企業和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建立情況、執行質量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和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2)受檢工程現場質量安全控制情況和工程實體質量安全情況。重點檢查項目安全組織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隱患排查治理、現場安全管理、應急管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情況和工程實測實量情況等。軌道交通工程還應檢查復雜地址條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風險識別和管控等內容;
。3)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和軌道交通雙重預防機制試點等落實情況。
。4)工程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和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和事故責任追究情況。
。5)受檢工程建筑市場行為規范情況,合同履約情況。
三、檢查人員及時間安排
本次檢查分三組,第一組檢查杭州、寧波和紹興市軌道交通工程;第二組檢查寧波、舟山市房屋建筑工程;第三組檢查金華、麗水市房屋建筑工程。檢查時間為2018年5月28日至6月1日。
四、檢查工作安排
。ㄒ唬╉椖亢蛯<页檫x。通過雙隨機方式確定受檢工程和檢查人員。
。ǘz查方式。檢查組現場查閱建設程序、招投標文件、勘察設計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及監理等相關資料,并現場檢查工程實體質量和施工安全情況。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情況以書面檢查為主。
。ㄈ┮庖姺答。檢查結束后,檢查組將在金華市集中反饋檢查意見:一是對每項受檢工程反饋書面檢查意見;二是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安全問題的工程下發《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建議書》;三是召開檢查情況反饋會,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各受檢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反饋檢查情況。檢查專家分專業反饋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并介紹有關經驗。
五、工作要求
。ㄒ唬┦軝z項目要將各參建單位以及相關執業人員的資質資格證書,項目報批、招投標、規劃、施工許可等前期資料,勘察設計圖紙和資料,施工日志、監理日志、質量檢測報告、專項施工方案等施工資料準備齊全,以備核查。同時要確保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對于弄虛作假應付檢查的,要嚴肅處理。
。ǘ┱埲「鞯厥薪ㄔO行政主管部門準備本地區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專題匯報材料,并提供監督管理資料。
。ㄈz查組在項目現場檢查時,請受檢工程各參建單位相關責任人到場,以方便檢查組就有關問題進行溝通。
。ㄋ模┦┕がF場請準備好查閱資料的場所及游標卡尺、混凝土回彈儀、鋼筋掃描儀等檢測儀器,以備專家使用。
。ㄎ澹┱埵軝z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助做好有關組織協調工作,指定1名同志作為聯絡員,負責聯絡督查有關事宜;各受檢工程相關單位要做好配合,為檢查工作有序進行提供保障。各地請于2018年5月25日前將聯絡員上報到省建管局。聯系人:柴翔翔,聯系方式:0571-89892136,89892119(傳真)。
各地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等精神要求,禁止超標準接待和安排其他與檢查工作無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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